马克思捍卫新闻出版自由
安立志
当今时代是网络时代、金钱时代,也是欲望时代、浮躁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读马列原著这样的话题已经少人关注了。“文革”时毛泽东号召通读马列六本书,改革中邓小平提出“老祖宗不能丢”。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载入宪法的。这里的“老祖宗”,不是伏羲女娲,不是炎黄二帝,而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两位德国人——卡尔·马克思与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写作此文,网搜了一下有关资料,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以下简称“《全集》”)第一版共50卷。第二版为70卷,约3200万字,正在陆续出版。我想,除了专业的研究者,即使那些口称“死后去见马克思”的人物,也未必通读过这些原著。不幸而又幸运的是,作者年轻时历经“文革”全过程,通过无数次的运动洗礼,形成了固定的印象,这些“老祖宗”,都是端庄肃穆、严肃冷酷,整天把“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挂在嘴边的上了年纪的西方髯公;这些经典著作,都是充斥着西方语法的卷帙浩繁、古板枯燥,令人望而生畏的煌煌巨著。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改变了这种印象。当代一些人在论及新闻自由时,总是引用位列《全集》第一版第一卷第一篇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春节期间,为查阅一则引文,偶然接触到马克思另一篇文章——《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这篇文章在《全集》第二版紧邻《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之后。用PDF翻读几页,仿佛误入藏宝洞,100多年后的今天,文章仍然闪烁着思想的光辉、焕发着时代的生机。只为作者的雄辩、渊博、机智、幽默与辛辣,读后的快感,可谓痛快淋漓,如醍醐灌顶。这使我多年一直认为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建立的政体都奉行新闻检查、言论控制的印象一扫而空,至少老祖宗并不是这样的。
《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发表于1842年,比《共产党宣言》问世早六年,是马克思针对“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写作的第一篇论文,分六次刊于当年5月的《莱茵报》上。当时的普鲁士王国,处于弗里德利希·威廉四世的统治之下。这篇文章可以看作马克思就新闻出版自由与普鲁士官方进行的一场论战。年仅24岁的马克思,在文章中展现了一个年轻学者深厚的学养与犀利的思想,驳斥了议会中主要由诸侯等级与骑士等级提出的实行书报检查制度的主张,阐述了新闻出版自由的进步性与合法性。下面分几个方面对这篇不朽著作作一介绍。
“襁褓中的人民”。如同所有的当权者一样,莱茵省的议员们之所以主张书报检查,因为他们坚信,人“生来就是不完善、不成熟的”,“需要教育”。基于这一逻辑,他们以保姆自居,坚持实行书报检查制度,以为这样就会“增进好影响,消除坏影响。”马克思一眼看穿了其中的逻辑谬误,他运用归谬法推论道:“我们的辩论人的议论是不完善的,政府是不完善的,省议会是不完善的,新闻出版自由是不完善的,人类生存的一切领域都是不完善的。”接着反问,“既然一切都不完善,为什么自由的报刊偏偏应当是完善的呢?为什么不完善的等级会议却要求完善的报刊呢?”马克思嘲讽这些好为人师的“保姆”们的所谓教育,“在于使人终身处于襁褓中,躺在摇篮里,……但是,如果我们都成了襁褓儿,那么谁来包扎我们呢?如果我们都躺在摇篮里,那么谁来摇我们呢?如果我们都成了囚犯,那么谁来做看守呢?”一支鹅毛笔,胜似毛瑟三千!可以想见,这些议员们面对马克思的强大逻辑是如何尴尬万状!马克思笔锋一转,一针见血,“如果人类不成熟成为反对新闻出版自由的神秘论据,那么,无论如何,书报检查制度就是反对人类成熟的一种最明智的办法了。”
“好报刊”与“坏报刊”。一些议员为了论证书报检查的必要性,将所有的报刊划分为“好报刊”与“坏报刊”。那么,何者为“好报刊”,何者为“坏报刊”?无论何种报刊,过失总是难免的,“卑劣的思想、人身攻击以及无耻行径在受检查的报刊和自由的报刊中都可能发生。”基于此点,马克思认为,区别“好报刊”与“坏报刊”,应以是否符合报刊的本质为标准,而自由则是衡量报刊好坏的试金石,“新闻出版自由本身就是观念的体现、自由的体现,就是实际的善;而书报检查制度是不自由的体现,是假象的世界观反对本质的世界观的一种论战,它只具有否定的本性。”马克思不仅从本质上、属性上维护了新闻出版自由的理念,他在论战中展现出来的批判锋芒与语言才华同样令人称羡,“自由报刊的本质,是自由所具有的刚毅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受检查的报刊的特性,是不自由所固有的怯懦的丑恶本质,这种报刊是文明化的怪物,洒上香水的畸形儿。”他以散文的笔触写道,“阉人歌手即使有一副好的歌喉,但仍然是一个畸形人。自然界即使也会产生畸形儿,但仍然是好的。”在马克思看来,受检查的报刊甚至连自然界的“畸形儿”都不如,只不过是被人的意志强行加工的“阉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新闻出版自由的坚定主张与对书报检查制度的强烈抨击,展现了毫不妥协的原则立场,“凡是思想健全的人,谁能不原谅报刊的民族的和时代的过失,却原谅书报检查制度的反民族的和反时代的罪过呢?”
谁的“新闻出版自由”?这是更深一层的问题。隐藏在书报检查制度背后的逻辑是垄断,由表面的新闻信息的垄断,以达到对于思想真理的垄断。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正是打破这一垄断的最好说明。如果没有新闻出版自由,马克思主义又何由产生?针对等级会议一些议员“哪里有新闻出版,哪里也就有新闻出版自由”的无力辩解,马克思尖锐地指出,“在实行书报检查制度的国度里,国家没有新闻出版自由,但是,有一个国家机关却享有新闻出版自由,那就是政府。且不说政府的公文享有充分的新闻出版自由,难道书报检查官不是每天都在实践绝对的新闻出版自由吗?”表面上看,书报检查制度并没有消灭新闻出版自由,但是却剥夺了全社会的、普遍的自由,而变成少数人的、局部的自由。马克思的分析步步深入,“问题在于新闻出版自由是个别人物的特权呢,还是人类精神的特权。问题在于一方面的有权是否应当成为另一方面的无权。”马克思向来认为,书报检查制度是对人的思想、精神的桎梏,于是,他在行文中不无讽刺地加了一个括号,“没有一种动物,尤其是有思想的人,是戴着镣铐出世的”。“如果作为‘普遍自由’的实现的‘自由的新闻出版’和‘新闻出版自由’应当被屏弃的话,那么,作为特殊自由的实现的书报检查制度和受检查的书报就更应当被屏弃了……”说到这里,马克思对这些议员反将一军,“官方享有的那种新闻出版自由,即书报检查本身,也需要受检查。除了人民的报刊,还有谁能检查政府的出版物呢?”批评是报刊不可或缺的基本职能,然而,书报检查制度却是“为政府所垄断的批评”。马克思指出,当批评“不是超越党派而是本身变成一个党派的时候,当它不是带着理智的利刃而是带着任性的钝剪出现的时候,当它只想进行批评而不想受到批评的时候,当它由于自己的实现而否定了自己的时候,最后,当它如此缺乏批判能力,以致错误地把个人当作普遍智慧的化身……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批评不是已失掉它的合乎理性的性质了吗?”真可谓笔力千钧,排山倒海!
“书报检查制度是蹩脚的医生。”精神文化世界需不需要医生,新闻出版领域需不需要医生?如同政府总想扮演人民的保姆一样,政府当然认为是需要的,而书报检查制度就是政府为精神文化世界和新闻出版系统指定的医生。然而,马克思对此并不认可,在他看来,如果说书报检查制度是新闻出版领域的医生的话,那也是一个十分蹩脚的医生,因为它往往“把疾病看作是正常状态,把正常状态即自由看作是疾病。书报检查制度老是要新闻出版界相信自己有病,即使新闻出版界提出自己身体健康的确凿证明,也必须接受治疗。”疾病当然影响生命,然而,改变生命的存在形式,扭曲生命的运行规律,却是更严重、更根本、更要命的疾病。对人的肌体是如此,对于人的精神世界更是如此。马克思就是这样认为的,正如“不自由对人说来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的危险”一样,“不容忍自由报刊上那些令人不快的东西,也就不可能利用它的长处。”“不要玫瑰的刺,就采不了玫瑰花!”由此可见,对于精神文化世界,对于新闻出版领域,书报检查制度只能是一个蹩脚的、粗暴的医生。“它只是一个乡下的外科郎中,治疗一切病症都用那唯一的万能工具——剪子。它甚至还不是一个想使我康复的外科郎中,它是一个施行外科手术的唯美主义者:我身上的东西只要它不喜欢的,它就认为是多余的,它认为不顺眼的地方,就都除去。它是一个江湖医生,为了不看见疹子,就使疹子憋在体内,至于疹子是否将伤害体内纤弱的器官,他是毫不在意的。”马克思正是通过这一系列典型形象与鲜明比喻,对书报检查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抨击,不特如此,马克思似乎意犹未尽,行文更加犀利:“使夜莺失明,你们认为野蛮,但是,难道书报检查官用锋利的笔头挖去报刊的眼睛,你们却不认为是野蛮行为吗?强制给自由人削发,你们认为是专横,而书报检查制度每天都在有思想的人的肉体上开刀,只有没有心肝、毫无反应、卑躬屈膝的行尸走肉,它才认为是健康的人而准许通过!”
“新闻出版法”与“书报检查法”。在欧洲文艺复兴以来,特别是在现代国家形成之后,当代政治体系日益重视法治建设。然而,在一些政治体系中,所谓的《新闻出版法》,其实是《书报检查法》,而它们之间在性质方面是根本不同的。马克思言简意赅地指明了二者的区别:“在新闻出版法中,自由是惩罚者。在书报检查法中,自由却是被惩罚者。……书报检查法只具有法律的形式。新闻出版法才是真正的法律。”马克思干脆一笔挑开书报检查法的外衣,“书报检查法不是法律,而是警察手段,并且还是拙劣的警察手段,……”试图通过书报检查来预防或限制自由的方式,只能适得其反。事实证明,“在实行书报检查制度的国家里,任何一篇被禁止的,即未经检查而刊印的著作都是一个事件。”而禁书往往成为畅销书,历史已经为马克思的论述作了注脚。一些政治体系更胆怯,因为担心颁布《新闻出版法》而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于是干脆就不制订这类法律,以为这样可为自己留下更大的转寰空间。这大概是一种心理慰藉:没有新闻出版立法,就没有新闻出版的违法,也就无从指证这个政体没有新闻出版自由。逻辑真是这样吗?马克思首先解除了第一个方面的担心,他指出:“新闻出版法根本不可能成为压制新闻出版自由的措施,不可能成为以惩罚相恫吓的一种预防罪行重犯的简单手段。”马克思简直是一个伟大的预言家,他似乎已经预见到一些当权者的第二种用心,并对试图通过逃避新闻出版立法而加强新闻控制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应当认为,没有关于新闻出版的立法就是从法律自由领域中取消新闻出版自由,因为法律上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
“怎么看待书报检查官?”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的表述非常直接,“书报检查官本身就是政府的一员”,他只代表政府权力,而不代表法律体系。他与法官的区别在于,“法官最多可能表现出个人理性的不可靠,而书报检查官所表现出的则是个人品性的不可靠。”虽然都是“不可靠”,“个人理性”与“个人品性”的区别却是根本的。这是因为“书报检查官除了上司就没有别的法律。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法官有义务在把法律运用于个别事件时,根据他在认真考察后的理解来解释法律;书报检查官则有义务根据官方就个别事件向他所作的解释来理解法律。”尤应指出的是,“书报检查官不仅惩罚罪行,而且他自己也在犯罪。”马克思之所以对书报检查官予以严厉抨击,是因为他们往往被赋予精神世界的裁判、文化领域的法官的角色,然而,他所据以作出判断与裁决的并不是国家法律,而是某一组织或长官的意志。何况,在执行这些意志时,书报检查官本人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而这又完全取决于个体的思想水平、学术素养、新闻专业。基于这一点,马克思进一步提出质疑,“如果对精神事物的理解是个人的,那么,一种思想观点有什么权利高于另一种思想观点,书报检查官的意见有什么权利高于作者的意见呢?”
“书报检查才是真正的不道德”。等级会议的议员们认为,反对书报检查制度是“不承认教会和国家有任何权威的傲慢态度”的坏思想,自由的新闻出版将会造成国家“内部的道德败坏”。一句话,新闻出版自由是不道德的,而书报检查制度则是维护国家权威之必要。马克思从两个方面对这些意见进行了批驳。马克思指出,“这些人怀疑整个人类,却把个别人物尊为圣者。他们描绘出人类本性的可怕形象,同时却要求我们拜倒在个别特权人物的神圣形象面前。”将人类的不完善、不成熟绝对化,不承认法律的权威,只强调政府的权威,正是将个别人物“尊为圣者”的前提与步骤。那么,这又是什么思想呢?“难道我们就不应当把不承认理性和法律的权威的看法当作坏思想吗?”为了抹杀人类的理性,为当权者涂抹光环,“受检查的报刊却每天都在夸耀政府意志的创造物;……所以报刊就常常撒谎,而且还必须掩饰自己意识到自己在撒谎,必须抛开一切羞耻。”于是,只得用后一个谎言掩饰前一个谎言,甚至用大的谎言掩饰小的谎言。整天淹没在自己制造的谎言里,政府本身也会产生错觉,“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的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耽于幻觉,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同样耽于这种幻觉。”不仅政府这样,人民也一样,长期浸染在书报检查的氛围中,“人民不得不把具有自由思想的作品看作违法的,因而他们就习惯于把违法的东西当作自由的东西,……”长期生活在一个黑白颠倒、指鹿为马的文化中,“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红楼梦》语),“人民也就有一部分陷入政治迷信,另一部分陷入政治上的不信任,或者说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顾个人的庸人。”这个场景似曾相识且轮廓清晰!正是基于这样的分析与判断,马克思断然反驳道:“起败坏道德作用的是受检查的报刊。最大的恶行——伪善——是同它分不开的;从它这一根本恶行派生出它的其他一切没有丝毫德行可言的缺陷,派生出它的丑陋的恶行——消极性。”
地球运行到十九世纪,中国与世界已经拉开了很大的距离。当满清朝廷只有“邸报”时,普鲁士王国已经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报刊。那么,何谓现代报刊呢?马克思指出:“报刊是历史的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形式。”这就是马克思的“喉舌论”。他进一步作出界说:“自由报刊是人民精神的洞察一切的慧眼,是人民自我信任的体现,是把个人同国家和世界联结起来的有声的纽带,是使物质斗争升华为精神斗争,并且把斗争的粗糙物质形式观念化的一种获得体现的文化。”
然而,自由报刊与专制政体似乎是天敌。由马克思担任编辑(一度出任主编)的《莱茵报》,为普鲁士政府所不容。这其间,有抗争、有请愿、有签名,但都无用,《莱茵报》终于在1843年3月被查封。3月31日,该报在告别辞中写道:
我们高举自由的旗帜出海航行,
把祸患连同锁链和皮鞭统统埋葬,
水手们不需要监视,
他们都忠于自己的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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