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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部小说,虽然一切以男性视角、男性价值、男性道德、男性是非、男性好恶、男性方式为标准,通篇充满男性沙文主义气息,但却代替不了女性在小说中的作用,《水浒传》同样离不开女性。试想,在如此广阔的场域,如此漫长的时段,如此波澜壮阔的故事里,如果没有女性的参与,作品势必苍白、单调与乏味,也就不可能产生灵气、情趣与起伏。

 

《水浒传》虽有女性,不仅人数比男性少很多,在形象塑造上也比男性逊色不少。有人作过统计,120回本的《水浒传》共描写了76位女性,其中略微提及而未作描写的有29人,具体展开的有47人(汪远平《漫说水浒里妇女形象的塑造》)。对《水浒传》的女性类型分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作者复杂而又矛盾的女性观,了解作者所处时代的道德与习俗。本文仅以七十回本《水浒传》作为分析对象,对书中的女性进行粗略分类。

 

(潘金莲剧照)

一是淫妇。即使初读《水浒传》,书中的女性,最容易留下印象的大概要属这一类。在七十回本中,作者不吝笔墨,描写了多个这样的人物,最典型的要数潘金莲与潘巧云。施耐庵描写潘金莲用了三个回目,倒不是因为她的招蜂引蝶多么出奇制胜,而是她的故事极有戏剧性,一是由于“穷矮丑”的丈夫与她极不相配而“红杏出墙”;二是由于其与西门庆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居然毒杀亲夫。潘巧云改嫁政法干部杨雄,本是一件幸事,偏偏这个杨雄是个事业狂,整天加班加点,疏于伺候老婆,致使潘巧云独守空房,于是才与报恩寺的和尚裴如海偷情寻欢(第四十四回)。与二潘相比,其余几个同类的人物,就有点逊色了。阎婆惜虽为宋江养的外宅(按照今天的说法,她其实是宋江包的“二奶”),因宋江忙于结交与公关,荒废了的阎婆惜只好与风流小生张文远暗通款曲而投怀送抱(第二十回)。贾氏是卢俊义的结发妻子,卢俊义也是一个只爱舞枪弄棒,不懂怜香惜玉的伟丈夫,贾氏打熬不住寂寞,而与其家奴李固勾搭成奸(第六十一回)。按照当时的社会道德与习俗,这几个女性都属于有悖伦常、不守妇道、背叛夫婿的越轨行为。施耐庵塑造这类女性的用意,大概出于工具主义的考虑,将她们的行为作为江湖好汉犯罪的由头,被迫脱离体制然后投奔梁山。

 

(孙二娘剧照)

二是悍妇。《水浒传》的女性,除了淫妇之外,形象最鲜明的就属悍妇了,孙二娘、顾大嫂是两个突出典型。孙二娘、顾大嫂虽系女性,按照儒家文化 “三从四德”(“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工”)的标准,她们根本算不上女人。她们不仅容貌丑陋,行事粗野,好勇斗狠,而且欺凌夫君,目无法纪,草菅人命。她们上梁山之前,生活在社会底层,虽然一在孟州一在登州,相距遥远,但她们不约而同地从事个体餐饮生意。不过她们并非本份的生意人,孙二娘兼卖人肉,顾大嫂兼营放赌,就是明证。她们上梁山以后,也与男性一样,整天舞刀弄剑,征战杀伐,论碗喝酒,论秤分金,没有一点女人样。不过,在施耐庵笔下,塑造的相当成功,至今留在人们口中的“母老虎”、“母夜叉”的说法,往往以她们的形象为原型。施耐庵通过对这类女性的成功塑造,客观上强化了水浒故事的江湖与传奇色彩。

 

(王婆剧照)

三是恶妇。这个类型在《水浒传》中也比较突出。其中最成功、最深刻的莫过于阳谷县紫石街开茶馆的王婆。王婆撮合潘金莲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她的“拉皮条理论”与“马泊六哲学”可谓炉火纯青。在理论上,她阐述了男人勾引女人的“潘驴邓小闲”五个要件;在实践上,她设定了成功勾引女人的“十分光”的程序。由她设计的谋害武大郎的理由与手段,堪称淫邪之首,恶毒之魁(第二十五回)。可参看拙文《这个王婆不寻常》。郓城县新任知县的情妇白秀英,也是一个恶妇典型。没名没姓的郓城新任知县在首都东京工作时,白秀英与其瓜葛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白秀英在京城,大约属于“京漂一族”,是个三流歌手。情夫下派郓城任职,她也跟到郓城。她仗恃知县对她的宠幸,不管雷横原系郓城资深政法干部的脸面,不仅强使知县对雷横枷号示众,而且打了雷横的母亲(雷横可是有名的孝子),迫使雷横一枷打死白秀英,反上梁山(第五十回)。此外,原为感恩主动献出女儿为宋江作“二奶”,女儿被杀后又诳骗宋江至官府到案的阎婆(第二十一回);在清风山上被宋江救了性命,转脸就恩将仇报的清风寨知寨刘高的老婆(第三十二回);为谋取财物到东平府衙举报史进的李瑞兰的虔婆(第六十八回),谋害或诬告亲夫的武大郎老婆潘金莲、卢俊义老婆贾氏都属这一类型。孙二娘上梁山前经营酒店,也经常干这种谋财害命的勾当,鲁智深、武松都差一点成了她的“包子馅”。作者塑造这类人物,大抵是想透过这类角色的行径激怒江湖好汉,造成他们杀人泄愤、逼上梁山的犯罪事实,以增强故事的宕荡与悬念。这类人物的塑造,不仅丰富了小说情节,也揭示了世象百态。

 

(扈三娘剧照)

四是女杰。作为梁山好汉三位女性之一,扈三娘这个形象不可回避,其角色比重仅次于以上三个类型。扈三娘的确是个异数,在梁山上,她既不同于男性同党,也不同于另两位女性同党。她没有孙、顾二人黑社会的经历,也没有孙、顾二人凶悍粗野的个性,更不似孙、顾二人丑陋粗俗的容貌,甚至武艺也比她们高出一筹。分析梁山三位女性,扈三娘与其他两位,除了性别,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从扈三娘身上,人们往往想到古代的巾帼英雄,想到穆桂英、花木兰、梁红玉。扈三娘在书中一出场,就给人以红妆金甲,驰骋沙场的女英雄形象。上梁山之后,她始终以马军主将出征,冲锋陷阵,擒敌斩将,屡立战功。她既不同于《西厢记》中的崔莺莺,也不同于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更不同于《白蛇传》中的白素贞。她不以娇羞柔媚见称,而以英姿飒爽标举,她是驰骋疆场的英雄,而非久居深闺的淑女;她是英武柔美的战将,而非鲁莽粗砺的泼妇。我曾为之专门写过一篇《扈三娘的梁山之厄》,故此处不再展开。

 

五是苦女。苦女是笔者生造的词语。在中国传统的宗法社会中,女性对个人婚姻没有任何选择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天经地义。然而,在《水浒传》这个男性沙文主义的世界里,决定女性婚姻的不仅是父母,而是父母之外的可以任意左右女性婚姻的局外人。似乎所有女性一旦与这些人有涉,就注定了一生的苦难命运。在《水浒传》中,主要人物扈三娘,次要人物花荣之妹,即使潘金莲这样的反面角色,全都难逃厄运。女性作为人类世界不可或缺的另一半,竟然沦为男性任意处置的器具与物品。扈三娘不仅姿容美丽,而且武艺高强。在祝家庄战役中被俘后,不仅未婚夫被杀,而且家族惨遭灭门。宋江只为兑现对王英的荒唐许诺,竟将扈三娘当作物品一样转送给相貌丑陋,身材矮小的色鬼王英为妻(第四十九回)。秦明作为青州驻军最高指挥官,完全没有反叛朝廷、落草为寇的任何必要与因由,宋江设下反间计,致使秦明一家老小被青州知府所杀。宋江为了安抚其丧妻之情,根本不顾花荣及其妹妹的意愿,竟然越俎代庖将花荣之妹许配秦明作为婚姻补偿(第三十三回)。潘金莲作为张大户家的使女,屡遭骚而不从,并告知主人婆。在主人婆的干预下,张大户无奈,反而倒贴嫁妆,将她配给人称“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第二十三回)。扈三娘以被宋江转送,花荣之妹被宋江作为补偿,潘金莲被张大户打发,对于个人苦难婚姻,她们似乎没有表示任何抱怨与反抗,只能听天由命地接受他人的摆布与安排。

 

(金翠莲剧照)

六是弱女。《水浒传》里描写了许多女性,她们在不同层次、不同程度上成为社会的弱者与受害者。这些女性,有的原本身处社会底层,有的并非社会底层人士,甚至其丈夫还在朝廷任职。但在强权面前,都有可能遇到不同层次的生存危机。一是来自地方豪强的欺凌。其中的代表人物是金翠莲。金翠莲随父母到渭州投亲不着,母亲病亡,流落外乡。被当地豪强镇关西强买作妾,却被老板娘打出。谁知虚钱实契,又被逼索三千贯钱卖身钱(第二回)。二是来自官府权势的欺凌。林冲的“逼上梁山”成为官逼民反的千古绝唱。只因妻子长得漂亮,数次被高衙内纠缠,均被林冲制止。由于高衙内之养父高俅位高权重,林冲被其设计陷害,受尽折磨,刺配沧州,林娘子最终自缢身死(第十九回)。另一个被官府迫害的女性是玉娇枝。大名府人氏王羲携带女儿玉娇枝去华山还愿,华州贺太守利用权势强行逼婚,逼婚不成,竟寻找借口将王羲刺配远恶军州(第五十七回)。三是来自草寇山贼的欺凌。桃花庄刘太公的女儿,被桃花山草寇小霸王周通逼婚,幸亏被鲁智深所搭救(第四回)。

 

在《水浒传》里,当然还有如王进母亲、何九老婆虽然着墨不多但属通达事理的女性,也有如徐宁夫人、花荣夫人、李应夫人这样偶有提及属于相夫教子的女性。但从整体的文学效应来看,施耐庵笔下刻意塑造、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除了扈三娘、金翠莲之外,大都是负面人物或有缺陷的正面人物。这当然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女性观,不过,任何观念形态的东西,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与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分析《水浒传》的女性人物,人们自然会质疑,宋明之际,由于理学的影响,“三从四德”式的女性才是主流,而施耐庵在小说中如此集中、如此突出、如此极端、如此热衷地丑化女性,一定是因为在他的人生经历中曾经极其深刻地受过女人伤害,甚至有人推测,伤害他的女人很可能也姓潘。要不然就不好解释在他笔下何以连续写出两个潘姓的风流淫荡、惨遭刀割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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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

安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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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杂文时评作家,偏爱文史。在境内外发表杂文作品上千篇,国内获奖数十次。本人作品曾被选入冀教版、北师大版八年级中学语文教材、并被广泛收入《中华杂文百年精华》、《百年百篇经典杂文》、《杂文三百篇》、《中国新文学大系》等近百种杂文集。曾为多家媒体专栏作家,出版《贞观政要与领导艺术》(上海古籍出版社)、《崎岖中国(上、下)》(中国言实出版社)、《薛蟠的文学观》(商务印书馆)、《中国杂文(百部)•安立志卷》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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