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写李逵,标题也体现了出口成脏的李逵风格。1975年,在评《水浒》的热潮中,李逵曾被视为“无产阶级革命派”,原因不外乎,李逵出身雇农,性格粗直,动辄“杀去东京,夺了鸟位”,体现了大无畏的造反精神与彻底的革命精神。
“文 革”落幕30多年,重读名著,掩卷沉思,觉得并非如此,在李逵身上,自始至终倒是体现了极其强烈的匪性、兽性与奴性,而这三性都与革命性毫无关系。
先说其匪性。李逵虽家境贫寒,但他并非真正的农民。他在书中一出场,就因为打死人流落江湖,在戴宗手下作了一名狱警。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一点沂蒙山区农民的质朴与诚实,只有十足的土匪习气、强盗逻辑,他的名言是:“‘条例!’‘条例’(指法律——作者注)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第五十一回)李逵处事,既无是非,也无规则,一言不合,老拳相向,粗鲁暴虐,狂躁野蛮,对他说来,只有“前打”,从无“后商”,暴力才是唯一标准。他拿了宋江的十两银子赌输了,不仅抢回已经输给他人的本钱,还抢夺了别人的赌资,并出手伤人。为了显示他对宋江的诚心,空手白道到码头上抢鲜鱼。有道是“有钱难买不卖的货”。李逵不管这些,“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他不仅放跑了人家的活鱼,而且动手打人。(第三十七回)一副典型的恶霸无赖、巧取豪夺的土匪像。从这点看,他比东京街头的没毛大虫牛二毫无区别。只不过牛二死在杨志刀下,李逵却被宋江宠爱有加。四柳村的狄太公,因女儿与他人勾搭,虽属不贤,罪不致死。李逵以为狄家捉鬼为名,两个青年男女,不仅头颅被其砍下,两个尸身竟然被他“乱剁了一阵”。(第七十三回)也怪狄太公不长眼,竟然引狼入室。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不仅未能替狄家消灾,反而给其带来深重的灾厄。
再说其兽性。先贤孟子曾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西哲亚里士多德也说过:“如果人没有美德,人就成了动物中最邪恶、最残暴、色欲与食欲也最大的动物。”李逵正是这种兽性张扬的“裸猿”。他的杀人,从来不问是非,从来不讲道理,从来不论善恶,从来没有逻辑,如同非洲草原上嗜血的野兽,野性上来,不分老幼,不管男女,抡起板斧,排头砍去。在江州劫法场,“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晁盖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置若罔闻,“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第三十九回)祝家庄战役行将结束,李逵砍了祝龙,劈了祝彪,“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第四十九回)这个凶神恶煞,甚至连沧州知府年仅四岁的小男孩也不放过,竟然将其头颅一劈两半。(第五十回)李逵不仅以杀人为乐,而且嗜吃人肉。黄文炳被俘后,李逵为给宋江报私仇,竟然现吃活人,“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好汉做醒酒汤。”(第四十回)他杀了假李逵之后,无肉下饭,“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吃得饱了,把李鬼的尸首抛放屋下,……自投山路里去了。”(第四十二回)与饿虎荒狼有何区别!
另说其奴性。大凡这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草莽之辈、粗野之徒,也最易为野心家所控制。宋江在江湖上名声远播,自然成了黑社会老大,李逵之于宋江就成了死心踏地的奴才。他初时并不认识宋江,当宋江说出“我正是山东黑宋江”,李逵拍手叫道:“我那爷!你何不早说些个,也教铁牛欢喜!”扑翻身躯便拜。(第三十七回)专制体制下的猛人、老大,也正是被这种浑浑噩噩的奴才们跪拜出来的。梁山泊排座次之后,宋江乘着酒兴作了一首《满江红》,尾句云:“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乐和唱到此处,李逵睁圆怪眼,大叫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只一脚,把桌子踢起,颠做粉碎。宋江大怒,要将其“斩讫报来”,李逵称:“哥哥(宋江)杀我也不怨,剐我也不恨,除了他,天也不怕。”甚至自称:“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第七十一回)不要以为李逵在展示彻底的造反精神,其实不然,无法无天的匪性与诺诺连声的奴性并非不可调和。虽然表面上他对成为朝廷奴仆不情不愿,但他作为宋江奴仆却心甘情愿。宋江招安后,他不是也不吵不闹进了东京、朝拜皇帝去了吗?这个可恶又可怜的奴才,竟然为宋江殉葬,从而创造了奴才的最高境界。在专制制度下,李逵固然是宋江的奴才,宋江又何尝不是朝廷的奴才?招安之后的宋江,油水被榨尽之后,竟然被朝廷赐酒毒死。宋江临死,担心李逵“再去哨聚山林”,坏了他的“一世清名忠义”,便把李逵从润州招来,骗他饮下毒酒,李逵得知后,竟然说:“罢,罢,罢!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第一百二十回)可悲的是,这正是奴才们的必然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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