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知县时文彬是个清官。未曾见过其上级机关——山东济州府组织部门的考评鉴定,只有小说作者施耐庵对他的个人评语:
为官清正,作事廉明。每怀恻隐之心,常有仁慈之念。争田夺地,辩曲直而后施行;斗殴相争,分轻重方才决断。闲暇抚琴会客,也应分理民情。虽然县治宰臣官,果是一方民父母。(第十三回)
从这段评语来看,时文彬同志不但有着较高的执政理念,而且有着较高的执政水平,是否也可以说此人常怀为民之志,常存律己之德,常存廉洁之心,常思公正之道,加之时县长八小时以外抚琴会客,文质彬彬,可见是个难得的好干部。
在皇权专制制度之下,由于官员的任免黜陟实行的是“等级授职制”(马克思语),因此,无从考察官员的民意基础。领导干部执政状况如何,只能从其从政实践中去判断、去鉴别。
时文彬履任之初,人们无从知道他的“三把火”烧得如何,既不知他的工作重点,也不知他的发展思路,更不知他的用人路线,以致在他任上发生了一起震惊京师的大案要案,劫持当朝太师生辰纲的主犯晁盖就是该县东溪村人。
这个案件的发生,对时文彬同志是个重大考验。相对说来,作为一级地方政府,通常不怕天灾,更怕人祸;不怕治安事件,更怕政治事件。乌纱所系,岂敢轻忽?劫持生辰纲案件,惊官动府,牵涉中央,可以说,既是治安事件,也是政治事件。即使此案处理得当,“平安郓城”建设也已泡汤;假如处理不当,就会如同其上司——济州府尹一样,只能调离听罪,官场生涯前路渺茫。
案件已经明确,罪犯已在掌握。当时文彬全力以赴安排本县马、步都头朱仝、雷横,配合济州府缉捕使臣何涛赶赴东溪村实施抓捕之际,作为县府工作人员的押司宋江,已经提前一步给晁盖等人通风报信,虽然罪犯预有准备,由于行动仓促,晁盖等人尚未及离庄,负责本县社会治安的朱、雷二位都头却故意打草惊蛇,虚张声势,竟然“护送”晁盖等人平安离去。(第十七回)由此可见,在时县长这个清官治下,郓城县的干部队伍,不仅脚踏黑白两道,而且官匪一家,吏治腐败、司法腐败之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时文彬可谓流年不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劫持生辰纲的案件了犹未了,又发生了一桩公职人员故意杀人案——宋江杀了阎婆惜。如果说前案郓城县只是协查的话,那么,本案就是郓城县主办了;如果说前案发生的官员腐败与徇私枉法责在下属的话,那么本案就要知县大人一体负责了。
也许是宋代民间的风俗与习尚,也许是宋代官员的待遇与福利,作为郓城县押司的宋江可以公开包“二奶”,作为郓城县后司贴书的张文远私下里竟然与朋友“利益均沾”。只因阎婆惜是宋江的“二奶”,只因时文彬与宋江“最好”,于是,就想方设法为宋江开脱,反而将一个局外人唐牛儿重刑伺候,禁在牢里。时文彬先入为主地指责唐牛儿:“宋江是个君子诚实的人,如何肯造次杀人?这人命之事必然在你身上!”时文彬“明知他不知情”,只因“一心要救宋江,只把他来勘问”。只因阎婆惜的情夫张文远一口咬定宋江,且有宋江的杀人凶器在案,时文彬遮掩不住,无奈之下,只得差人捉拿宋江。不想朱仝、雷横与宋江原系同伙,先是配合宋家制造伪证,提供了一份宋江忤逆出籍的执凭公文,继之又私相作弊,故意纵放杀人凶犯,朱仝甚至动员宋江尽快逃离,“兄长可以作急寻思,当行即行。今晚便可动身,切勿迟延自误!”(第二十一回)
案件终于不了了之。朱仝作为县里的司法人员,不仅用银子封住了原告阎婆的上告之口,而且用银子堵住了上级机关(济州府)的查究之权,当然发挥关键作用的还是时文彬同志,他“一力主张,出一千贯赏钱,行移开了一个海捕文书,只把唐牛儿问做成个‘故纵凶身在逃’,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干连的人尽数保放宁家。”(第二十一回)一件冤假错案制作完毕,而时文彬反倒成了《水浒传》里的清官。在一个银子开道、畅通无阻的社会里,没有看到时文彬是如何独善其身的切实证据。在一个法制废驰的社会里,时文彬如此徇私枉法、陷害无辜,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说这个清官从未得过宋江的好处,恐怕郓县百姓谁也不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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