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经济活动,分配是否公平则是最基本的社会问题。在《水浒传》描写的山寨里,可以说没公民(有强盗),却不可以说没社会,山寨至少也是“黑社会”。
《水浒传》中落草为寇,啸聚山林的成员,不论梁山泊、二龙山,少华山,并非都是好汉,除却一些亡命之徒、朝廷叛逆,大多属于社会游民,也就是伟大领袖所说的流氓无产者,他们落草的最大追求,并非什么革命或造反,阮小七的话具有相当的代表性,那就是:“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按说,山寨之内、强盗之间,只有分赃,没有分配。其实,分赃也是一种分配。正因为山寨成员对于物质享受的盲目追求,因此,分配公平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政策。在《水浒传》前二十回,有两处涉及山寨的分配问题。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之后,又做了一件抑强扶弱的好事,制止了桃花山周通强娶刘太公女儿的霸王婚姻。李忠、周通力请鲁智深上山作客,要劫持过路客商的财物作为见面之礼。鲁智深看不惯二人的小气不辞而别。李、周二人抢来的赃物,只好“启动内需”,无意之间为读者提供了山寨之内、强盗之间如何分配的重要信息。
“我们且自把车子上包裹打开,将金银段疋分作三分,我和你各提一分,一分赏了众小喽啰。”(第四回)
他们抢来的这批金银段疋,价值几何?书中没说,桃花山上聚焦着五七百人,倒是有所交待。李忠、周通作为山寨的一、二把手,不由分说,一下子就占有了这份赃物的三分之二(各自拿走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才属于小喽啰。如果小喽啰以700人来计算,这意味着,李、周二人与小喽啰之间的分配差距竟达700倍。三分之二被两位领导侵吞了,剩下的三分之一由700人平分,狼多肉少,僧多粥少,好肉好粥,绝大部分,都被头狼或方丈占有了,面对可怜的残汤剩水,群狼与和尚怎么能够服气?桃花山之所以无法作大作强,我以为,与其分配不公有着直接关系。
第十九回也有一段关于分配的记载,晁盖当上山寨之主,梁山实力极一时之盛,“山寨里聚集了七八百人”(刘唐语),为方便叙述,权且也按700人计算。然而,梁山毕竟不是生产单位,打家劫舍仍然是第一要务,与王伦时期不同的是,晁盖只制订了一条不可杀人的基本原则(“我等自今以后,不可伤害于人”)。晁盖等人梁山聚义不久,刚刚击败了进剿的官军,又抢劫了一帮过路客商,双喜临门,“得了二十余辆车子金银财帛并四五十匹驴骡头口!”这些赃物如何分配,就体现了新班子的新章程。
叫小喽啰扛抬过许多财物,在厅上一包包打开,将彩帛衣服堆在一边,行货等物堆在一边,金银宝贝堆在正面;便叫掌库的小头目,每一样取一半收贮在库,听候支用;这一半分做两分,厅上十一位头领均分一分,山上山下众人均分一分。
分配的过程字数不多,但涵义丰富,我以为,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
分配过程透明。梁山成员成份复杂,素质参差,在利益上,斤斤计较,猜忌多疑,是难以避免的。任何一次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分配,如上所引,在大庭广众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标准明确,程序公平,分门别类,公开透明,这种“阳光之下的操作”,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分配的公平,最大限度地保证心理的平衡,最大限度地保证山寨的和谐。
预留发展基金。梁山事业,不管叫强盗事业,还是叫革命事业,要考虑其发展,必须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分光吃净的办法,显然不利于可持续发展,而这正是梁山泊与桃花山分配方式的根本区别。这次分配,从总量中拿出二分之一,纳入梁山的小金库,作为后备基金。没有这个二分之一,今后的梁山如何招兵买马,如何添置兵器?正是从这一点来看,晁盖作为山寨之主,具有更为远大的眼光,更为务实的思路。
分配差距缩小。应当说梁山的分配,较之桃花山分配的结果,更加接近公平。除了公共积累,剩余的分为相等的两份,一份由11位头领平分,一份由700名小喽啰分配。11 位头领作为山寨的“高管”,与普通喽啰的分配差距大约为1:70,这比起桃花山1:700的分配差距,至少有了更多的接受,更多的合理,更多的和谐。而这正是梁山事业在晁盖上山之后之所以兴旺发达的社会基础。
小说作者描述的分配政策,得到了小说批注者的赞同。在第二十回这段短短的文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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