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会见毛泽东时他好奇地问:“蒋介石称主席为匪,不知道主席叫他什么?”毛泽东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周恩来趁这机会,替毛泽东作了答复:“一般地说,我们叫他蒋帮。有时在报上我们叫他匪,他反过来也叫我们匪。总之,我们互相对骂。”
现代政治中的这种趣事,在古典文学中也有体现,《水浒传》第十九回,济州府缉捕使臣何涛奉命带兵到梁山泊边上的石碣村去抓捕晁盖等人。对立的双方,何涛是官军,晁盖是贼党,本来阵线分明,泾清渭浊。何涛深入港汊陂塘,莽莽苇荡,听到阮小五在芦苇丛中唱歌:
打鱼一世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
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
阮小五以根正苗红的“贫下中渔”自居,似乎杀尽酷吏赃官是他效忠赵宋朝廷的“第二职业”。歌罢又指着何涛大骂,“你这等虐害百姓的贼官!……敢来引老爷做甚么!”在阮小五嘴里,官成了贼,贼却成了老爷。何涛与阮小五到底谁在贼喊捉贼,也难以分清了。
如果说,阮小五的唱词是从总体上、宏观上体现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想,带有“总揽全局”的意思,那么,阮小七的唱词则是从具体的、微观的角度“联系实际”了。他唱道:
老爷生长石碣村,禀性生来要杀人。
先斩何涛巡检首,京师献与赵王君!
从这哥儿俩的歌词来看,虽然对近在眼前的朝廷命官充满敌视,但对远在天边的当今皇上,都表达了极大的敬重。也许他们清楚地知道,只有与皇上作对的,才是罪不容诛的贼人。他骂何涛,却极简单,只“泼贼”二字。
阮小二骂何涛,则另有章程:“你这厮,是济州一个诈害百姓的蠢虫!我本待把你碎尸万段,却要你回去对那济州府管事的贼说:……”在济州府,何涛的职责大约相当于公安人员,也只配称“蠢虫”,“济州府管事的”应当指作为一把手的府尹或太守了,则以“贼”相称。如此看来,何涛只能算局部之贼,而太守则是全局之贼。
劫持生辰纲案发,无论东京北京,还是济州郓城,在官方公文中,对晁盖等人都是一例以贼匪相称的。何涛到郓城联系抓捕事宜,在与宋江的对话中,也是句句不离一个“贼”字,如“贼情公事”、“一伙贼人”等,并称白胜与晁盖等人为“从贼一名”与“七名正贼”。
然而,官员骂百姓为贼,百姓骂官员为贼,这种立场对立、相互敌视,而又称呼一致的奇怪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呢?北宋末年,由于道君皇帝宋徽宗的荒淫无道,好大喜功,以蔡京为首的“宣和六贼”把持朝政、贪赃枉法,高层尚且如此,遑论地方政权了,俗话说,“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由于官民严重对立,于是就发生了正史上的宋江、方腊起义。在官民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官方称闹事的民众为贼,民间称贪渎的官员为贼,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社会现状。
晁盖等人劫持生辰纲,虽然将之贴上了“不义之财”的标签,但是,这种公然的抢劫,是任何社会都不容许的,通常是要列入贼行的。而何涛此次的抓捕行动,虽然师出有名,但却是以侵害百姓利益为开端的。“且说何涛并捕盗巡简带领官兵,渐近石碣村,但见河埠有船,尽数夺了。”未曾开战先抢劫百姓的渔船。双方战斗持续到深夜,“正是初更左右,星光满天,众人都在船上歇凉。”金圣叹作注云:“夫未捉贼,先捉(抢)船。……而殊不知百姓之遇捉船,乃更惨于遇贼,则是捉船以捉贼者之即贼,百姓之胸中久已疑之也。”金先生所言极是。任何官方行为,都以“为民”的名义行之。当这些行为以“害民”呈现时,这些官方行为就异化为强盗行为,这些官员也就嬗变为盗匪。金圣叹感叹道:“嗟乎!捉船以捉贼,而令百姓疑其以贼捉贼,已大不可,奈何又捉船以乘凉,而令百姓竟指为贼要乘凉,尚忍言哉!”从这个角度来看,三阮骂何涛为“贼”,其实并未冤枉他,倒是在更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众的心声。
金圣叹在为这部“才子书”批注时,一再将《水浒传》以史称之,他在《读水浒法》中说,“《水浒传》方法,都从《史记》出来,却有许多胜似《史记》处。”在本回批注中,他又称《水浒传》“是稗史也”,并指出:“稗史之作,其何所放(仿)?当亦放(仿)于风刺(讽刺)之旨也。今读何涛捕贼一篇,抑何其无罪而多戒,至于若是之妙耶!”这是所有官府应当引为鉴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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