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袭作为皇权专制主义的权力传承方式,秦始皇创造了一种典型模式。秦皇扫六合,一统天下之后,首先实行的是权力垄断,作为一种象征,垄断了“皇”“帝”二字的使用权。上古先王只能分别称呼的“三皇”“五帝”,到他这里就有了独占的、专属的、排他的、“皇”“帝”并用的使用权。他表面上听取群臣建言,实质上这种至高无上的称呼是自封的。这样的权力垄断,不仅属于他这个“始皇帝”,而且属于整个嬴氏家族,要二世、三世以致万世的传承下去。之所以二世而亡,显然是由于其后代的皇权基因不够强大所致。
秦始皇之后,无论是刘汉、李唐、赵宋、朱明,甚至侵入中原的游牧民族政权,似乎都看到了这一体制的优越性,“百代都行秦政法”,前仆后继,纷纷效法这一权力传承机制。秦始皇的发明在外姓异族政权的延续中得到了继承。之所以如此,那完全是由于权力本身极其强大的诱惑力。
原来我以为,皇权世袭制度主要体现在东方的专制主义政体之中。我不了解西方政体,想当然地认为,这种制度在西方王权制度或君主制度中并不存在。及至看到柏拉图的《理想国》(郭斌和、张竹明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以下该书引文只注页码),才意识到,本人完全低估了人类追逐权力的本能和欲望。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同样存在与东方专制主义相类似的基因。此前我将“理想国”称为柏拉图的希腊梦远远不够,这其实是他臆造的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
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一个悬在半空的“天上王国”。他设想,这个王国的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或者让政治家去学习哲学。他要求,“必须确定哲学家为最完善的护卫者。”(页257)在他看来,只有哲学家才具有智慧、正义、真、善等美德,只有哲学家才知道怎样治理国家。因此,哲学家执政被柏拉图理解为高超智慧、真实知识、完美德行和绝对权力的最佳结合,而“哲学王”治下的政体,才是最好的政体。
国王应当是哲学家,或者哲学家应当成为国王,当然不是说这个国家只有一个“空头国王”。柏拉图把这个国家的全部国民分为三个等级: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护卫者、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辅助者、创造财富的劳动阶层——供给者。他打着铸造“整体的幸福”、“全体人民的最大幸福”的旗号,鄙视民众个人的幸福,抽空民众个人的利益,将整体利益凌驾于个体利益之上。柏拉图赋予了国王无上的权力,甚至国王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为了国家的利益,有理由用它(谎言和欺骗)来应付敌人,甚至应付公民。”(页88)
柏拉图认为人类历史上存在五种政制,最优秀的是王政或贵族政制,其余四种政制是由贵族政制蜕化而来的恶的政制,依次为荣誉政制(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与僭主政制。而最优秀的贵族政制,则具有四种特质,那就是智慧、勇敢、节制与正义。
柏拉图提出的这些概念,并非泛指。他所讲的智慧,只与护卫者即统治者有关。他明确指出,“一个按照自然建立起来的国家,其所以整个被说成是有智慧的,乃是由于它的人数最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中的最小一部分,这些领导着和统治着它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唯有这种知识才配称为智慧,……”(页147)“人数最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中的最小一部分”,不就是“一小撮”么?然而,只有这“一小撮”统治精英掌握的知识,才配称智慧。不要对这“一小撮”不以为然,“研究哲学和政治艺术的事情天然属于爱智者的哲学家兼政治家。至于其余的人,不知研究哲学但知追随领导者是合适的。”(页215)前面是少数睿智的导师和指路人,后面是成群的愚氓和追随者。
柏拉图口中的勇敢,同样也是特指,是对辅助者即武士特质的要求。他指出,“勇敢就是一种保持”,“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害怕——的信念。”(页148)怎样培养这种信念呢?柏拉图作了一个染羊毛的比喻,“染色工人如果想要把羊毛染成紫色,首先总是从所有那许多颜色的羊毛中挑选质地白的一种,……经过了挑选和整理之后才着手染色。”(同上)这些“战士”,如同挑选羊毛一样,经过精挑细选,才能进入武士阶层。成为武士只是开始,还要对这些如同洁白羊毛一样的战士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为了避免各种杂色对这些年轻人的濡染,首先要对他们隔绝不良信息,至少不能让他们接触网络与手机。“要他们象羊毛接受染色一样,最完全地相信并接受我们的法律,使他们……都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养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们的这种‘颜色’不致被……苦恼、害怕和欲望这些……碱水所洗褪。”(页148-149)不过,染坊染的是羊毛,在这里,染的却是脑筋,从而使一个单纯的年轻人,变成一个只会接受护卫者指令、为护卫者献身的武士和保卫者。
节制与智慧、勇敢不同,后两者指的是特定人群,前者是指所有人,既包括统治者,也包括被统治者。节制作为一种状态,“是指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或欲望的控制。”(页150)那么,什么样的秩序才算得上“好秩序”呢?柏拉图说的明白,“节制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这个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一致性和协调。”(页152)柏拉图下面的比喻很能说明问题,他把护卫者(统治者)比作牧羊人,把辅助者(保卫者)比作牧羊犬,而把供给者(劳动者)当作羊群,“对牧羊人来说,人世上最可怕、最可耻的事情实在莫过于把那些帮助他们管羊群的猎犬饲养成这个样子:它们或因放纵或因饥饿或因别的坏脾气,反而去打击和伤害所保管的羊群,它们倒象是豺狼而不象是猎犬了。”(页129)这种比喻,比汉朝创立之初汉高祖刘邦把手下的文臣武将比作“功人”“功狗”更为过分,刘邦至少没有用家畜(羊群)来贬低普通民众。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正义不仅是一种国家特质,也是一种目标与价值。他通过对于智慧、勇敢、节制的论述,最后对正义进行了定义,“我们在建立我们这个国家的时候,曾经规定下一条总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页154)“如果一个人天生是一个手艺人或者一个生意人,但是由于有财富、或者能够控制选举、或者身强力壮、或者有其它这类的有利条件而又受到蛊惑怂恿,企图爬上军人等级,或者一个军人企图爬上他们不配的立法者和护国者等级,或者这几种人相互交换工具和地位,或者同一个人同时执行所有这些职务,我看你也会觉得这种交换和干涉会意味着国家的毁灭吧。”(页156)这些话,作为对各个社会等级的要求,用我国成语来描述,大概是不符合安分守己,乐天知命,循规蹈矩,奉公守法等义项的。背离了这些原则,就会导致国家的毁灭,当然是非正义之举。
应当指出的是,柏拉图不仅将所有社会成员分为护卫者、辅助者与供给者,而且使用了一些容易被人忽略的形容词,比如“自然”、“天性”等等。他的意思是说,护卫者作为国家的统治者,辅助者作为国家的保卫者,供给者作为国家的劳动者,是生来注定的,不仅是历史的选择,而且是上帝的安排,于是就有了他要求各个等级“安分守己”的关于正义的定义,即“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页154)
社会等级是怎么形成的?他借用了上帝造人的鬼话。他指出,上帝在造人时,在不同的人身上加进了不同的金属:在哲学家身上加了黄金,从而使他们成为高贵的护卫者或统治者;在军人身上加了白银,从而使他们成为次一等的辅助者或者保卫者;在供给者身上加了青铜和黑铁,从而使他们成为劳动者或者生产者。在这里,读一读文言翻译更有韵味:“汝曹于国之中,以彼此均产生自地,人人同胞,然造化汝曹于地中者则上帝也。而上帝造汝曹之法不同,欲其于人间执统治权而有高贵之荣誉者,成之以金质;为之辅弼者,成之以银质;其余工匠农人等,则成之以铜或铁质。而此种阶级,分际必不容紊,虽传至后世多历年所亦然。”(《理想国》,吴献书译,商务印书馆,1929年,页53)通过这段论述可知,统治者和保卫者显然与普通民众不同,他们都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人们出生时,当然会为自己的黄金、白银基因而自傲,自然也会为自己的青铜、黑铁基因而懊恼。然而,这既不应怪罪社会,也不应埋怨父母。“尤人”固无可取,“怨天”也不应该,一切出于造物主的意念,没有道理可讲。有的人生下来就是金种、就是统治者,有的人生下来就是银种、就是保卫者,有些人生下来就是废铜烂铁、就是劳动者。身份是先天注定,基因是前生孽缘。这与孟子所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孟子·滕文公上》)的理论,呈现出前后衔接关系。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里,为了构建社会成员间的金种、银种、铜铁种的“超稳定结构”,实行了共妻共子与优生优育制度,即使如此,也难保不出例外。“如果你们的护卫者弄错了,在不是生育的好时节里让新郎新娘结了婚,生育的子女就不会是优秀的或幸运的。虽然人们从这些后代中选拔最优秀者来治理国家,但,由于他们实际上算不上优秀,因此,当他们执掌了父辈的权力成为护卫者时,……从他们中挑选出来的统治者已经丧失了真正护卫者的那种分辨金种、银种、铜种、铁种……的能力了。”(页316)如同我们所见的“红二代”(且不说这“红”具有多大比重的正义与美德),有相当数量不过成为“官二代”而已,甚至有的沦为“贪二代”或“黑二代”。是鱼龙混杂还是鱼目混珠不重要,“铁和银、铜和金一经混杂起来,便产生了不平衡:不一致和不和谐——不一致和不和谐在哪里出现就在哪里引起战争和仇恨。不论冲突发生在何时何地,你都必须认为这就是这种血统的冲突。”(页316)因此,金种、银种、铜种、铁种,必须严格实行门当户对或互不通婚,如此才能保证血缘的纯洁与单一。
柏拉图的论述,与我国传统的基于精子与卵子结合的血缘遗传并不完全一样。在我国古代,可以有“秦二世”;在当今中国,可以有“红二代”。但在古希腊,就会产生“金二世”、“银二代”的现实。不过,这里的“金二世”与我国东邻的“金二世”、“金三世”完全是两个概念。由于这是元素世袭、金属遗传,那么,符合正义的原则就是“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这样,各起各的天然作用,不起别种人的作用,这种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影子。”(页172)“一小撮”统治精英之外的“吃地沟油”的人们,实际上根本没有资格去操“紫禁城”的心,能知道“追随领导者”就不错了。
写到这里,我总感到奇怪,我国春秋时的孔夫子关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论述,与古希腊柏拉图的论述竟然有着如此这般的同义性。齐景公接下来的回答是:“如果国君不遵守国君的规矩,臣下不遵守臣下的规矩,父亲不守父亲的规矩,儿子不守儿子的规矩,即使有粮食,我能吃到吗?(“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
柏拉图比孔夫子晚生120多年,他在论述元素世袭与金融遗传理论时,强调更多的是等级理论与名分学说,而不是血缘论与基因论。还是引用一段吴先生的翻译:“惟如金与银之性质相近者,固可有时而调和。以金统之父母而偶有银统之儿女,或以银统之父母而有金统之儿女,固均之无不可。”(吴献书译《理想国》,页53)金统与银统,或金种与银种,那是统治者与辅助者之间的关系,属于统治阶级的内部事务,他们之间种属与基因的位移,只是量的渐变,而非质的突变,对统治秩序并不构成威胁,因而是可以接受的。然而,“惟有一规例,为上帝所重申言明,而人当绝对服从者,即人必始终重视其子孙之血胤不乱。”(同上)即是说,“上天给统治者的命令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他们做后代的好护卫者,要他们极端注意在后代灵魂深处所混合的究竟是哪一种金属。”(页128)即使有特殊情况发生,也应视为个案,务必不能乱了等级,乱了名分,乱了秩序。乱了规矩,在坚持“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打地洞”这一基本原则的同时,“如果他们(金种、银种)的孩子心灵里混入了一些废铜烂铁,他们决不能稍存姑息,应当把他们放到恰如其分的位置上去,安置于农民工人之间;如果农民工人的后辈中间发现其天赋中有金银者,就要重视他,把他提升到护卫者或辅助者中间去。”(同上)
如果金种、银种的基因蜕化掺入了铜铁等杂质,就要把他们归入废铜烂铁;如果铜种、铁种的基因质变具有了金银的品质,那么就把他们归入金银行列。这是确保金二世、银二代基本品质纯洁与高贵的主要措施。不过,有一条神谕是必须强调的,那就是“铜铁当道,国破家亡”(页129)。也就是说,劳动者或生产者的后代,无论如何是不能掌握政权的,具有铜铁元素的工人农民一旦掌握了政权,只能导致“国破家亡”的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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