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是哪国人?》这个标题下面,要议论三个问题,即马克思有无国籍、马克思是哪国人?马克思是否爱国?如果前者是否定的,那么后面二者就谈不上了,人们总不能要求没有国籍的人爱什么国。
也许正因如此,在马克思的全部论著中,极少提及爱国主义。即使在他为数不多的爱国主义话题中,评价也是负面的:“军服是他们的大礼服,战争是他们的诗篇,在想像中扩大和完整起来的小块土地是他们的祖国,而爱国主义是私有感的理想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八卷,P223)恩格斯是马克思的终生战友,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他当然理解马克思关于爱国主义的真谛,他与别人通信时指出:“关于爱国主义者一词的使用,关于你们自称为唯一‘真正的’爱国主义者,这些我不想谈了。这个词的涵义片面——或者说词义含糊,依情况而定——所以我从来不敢把这一称号加于自己。”(《全集》第三十九卷(上),P86)这显然会使那些以马克思主义继承人自居、掌握了国柄的既得利益者十分失望。
1818年,马克思出生于普鲁士莱茵省的特利尔城。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全称: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灭亡后,并不存在统一的德国,普鲁士则是拿破仑铁蹄之下侥幸存活的一个比较小的独立王国。直到1871年普鲁士统一了大部德语地区之后,才建立了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因此,在当时,关于马克思的出生地或曰国籍,说德国者有之,说普鲁士者亦有之。前者大抵是民族或文化习惯(神圣罗马帝国的全称里毕竟有“德意志”这几个字),后者较为确切,马克思出生后拥有的其实是普鲁士国籍。
1841年,年仅23岁的马克思获得柏林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翌年4月给《莱茵报》撰稿,后又担任该报编辑。年轻的马克思,初出茅庐,就体现了社会批评的本色与天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版第一卷开始的几篇文章集中体现了他的公共批判精神,特别是他对莱茵省和普鲁士当局的书报检查令与林木盗窃法的批判,其思想之深刻、文笔之优美,至今为人们所称道。正是这些文章激怒了普鲁士当局。在马克思看来,一个年轻学人,利用自由报刊,批评政府,监督权力,警惕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的腐败,这是民主政体之下爱国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在极权政治眼里,政府与国家一体,批评政府就是批评国家,批评政府就是妄议中央,就是不爱国,就是敌对势力。1843年3月底,普鲁士当局下令关闭《莱茵报》,马克思只好辞去主编职务。此事让马克思对当局失望已极,心灰意冷,这样的祖国可爱么?“在德国,我不可能再干什么事情。在这里,人们自己作贱自己。”(《全集》卷二十七,P440)马克思与燕妮1843年6月登记结婚,当年10月末即去国离乡,移居法国。马克思选择离开祖国,似乎坐实了当局对他的指控,马克思不爱国,而且是不安定因素。
已经移居法国的马克思,仍然处处受到来自祖国的压力。普鲁士政府对在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和《前进报》忍无可忍,他指控这些报刊预谋叛乱与侮辱圣上,要求法国王室“必须对德国哲学家的巴黎进行清肃。”(戴维·麦克莱伦《卡尔·马克思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P118)1845年1月25日,法国内务大臣基佐奉命查禁带有革命倾向的《前进报》。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报纸编辑与撰稿人被法国政府一并驱逐出境。
来到布鲁塞尔的马克思,无法接受该国限制言论自由的要求,当年10月,他向故乡的特利尔市长提出申请,要求移居美国。普鲁士当局非但拒绝了他的赴美申请,而且要求比利时方面将其引渡回国;这项要求交涉未果,又要对方将其驱逐出境。(同上书,P131)一气之下,马克思致信普鲁士内政大臣,他在信中叙述了自己从普鲁士到法国再到比利时的流亡经历,并宣布脱离普鲁士国籍:“1843年我离开祖国——莱茵普鲁士——暂时居住巴黎。1844年我获悉,由于我的一些著述,王国驻科布伦茨总督指令有关的边防警察当局逮捕我。……从那时起,我便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政治流亡者。后来,1845年1月,由于当时的普鲁士政府的坚决要求,我被驱逐出法国,移居比利时。但是普鲁士政府又要求比利时内阁驱逐我,这时我无可奈何,只得请求退出普鲁士国籍。”(《全集》第五卷,P451)从此,马克思成为一个“没有祖国的人”,一个真正的“世界公民”。他的遗骨叶落归根亦不可能,至今仍在伦敦的海格特公墓里。
也许是偶然的巧合,几乎与马克思脱离普鲁士国籍同时,《共产党宣言》正式问世。为驳斥有人对共产党人“取消祖国,取消民族”的指责,“宣言”公开宣布:“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97年,P46)这个宣布,似乎有意无意地证明,马克思试图现身说法,以说明不要祖国,不要国籍,甘做“世界公民”的革命性意义。情况似乎并非如此。从能够查到的材料看,马克思至少有一次机会可以拥有法国国籍,有两次机会希望恢复普鲁士国籍,甚至曾经提出过加入英国国籍的申请。
1848年2月,法国王室在革命风暴中垮台,建立起临时共和政体。3月3日,在马克思接到比利时当局驱逐令的当天,却意外接到了法国临时政府的邀请信:“法兰西共和国大地是一切朋友自由的避风港。施行暴政的国家驱逐了您,自由的法兰西对您以及那些所有为这个神圣事业,为这个所有人的兄弟般的事业奋斗的人们敞开了她的大门。”(《卡尔·马克思传》,P179)不过,“勇敢忠诚的马克思”始终没有作出加入法国国籍的决定。
1848年3月,柏林也爆发了革命,腓特烈·威廉四世意识到,必须进行某些改革,以满足人民的某些要求,于是联邦议会作出决议:“凡回到德国并要求重新加入德国国籍的政治流亡者,也享有国民议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集》第五卷,P452)革命爆发不久,马克思即返回祖国参加斗争,并寄居科伦。4月间,他向科伦地方当局申请公民权获准。但因此事批准权限在王国行政机关,8月份马克思即收到警察厅长的公函,结论是他不符合恢复国籍并取得公民权的条件,“您今后仍然应当算作外国人。”(同上)不仅如此,由于马克思主编的《新莱茵报》在国内卷起的政治波澜,马克思不仅因侮辱当局和“煽动叛乱”的罪名遭到审判,而且,马克思于当年5月16日又被自己的祖国驱逐出境。被挡在国门外的马克思,徘徊、踟蹰,几多悲苦!
马克思第二次申请恢复国籍,已经是12年以后的事情了。1949年5月,马克思被祖国驱逐出境,6月初再度流亡法国,没想到立足未稳,7月份又遭到法国政府的驱逐。是年8月,马克思只得西渡海峡,流亡英伦。1861年3月,普鲁士国王颁布大赦令,对于非由军事法庭判决的所有政治流亡者,准许其“不受阻碍地返回普鲁士”。马克思认为这是重返祖国的天赐良机,于是启程回国,并向当局郑重提出承认恢复其普鲁士国籍的申请。(《全集》第十五卷,P667)然而,当局对马克思的答复,与1849年如出一辙,您“这几项呈文所举的种种理由,也决驳不倒下述信念,即您应当算作外国人。”(同上,P680)尽管愤怒的马克思对此强力反驳,又是发表声明,又是进行申诉,一切都无济于事。此时的马克思只有仰天长叹,“我爱祖国,祖国爱我吗?”
从1849年夏天就流亡伦敦,寄寓英国的马克思,原以为,伦敦也只是人生驿站之一,没想到,英国竟然是他此生的最后归宿。迭遭祖国拒绝与驱逐的马克思,在欧洲各国也不断遭遇拒绝与驱逐,甚至与马克思通信都会受到法律追究,在当时的欧洲大陆,马克思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不受(各国政府)欢迎的人”。1874年8月,马克思流亡伦敦已经25年,被祖国最后一次拒绝也已13年。此时的马克思已是一个多病的老人。马克思当然不知道,他的生命会在9年后终止。对于英国这个资本主义的发源地,马克思尽管从理论上敲响了它的丧钟,做了它的掘墓人,然而,在现实和心理上,他对英国法律的自由宽容仍然感同身受,正是在这一情况下,他竟然作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重大决定,正式发表了“卡·马克思加入英国国籍的声明”(《全集》第四十五卷,P705)。然而,伦敦警察局就“卡尔马克思——加入国籍案”向当局提交特别报告,拒绝了马克思的入籍申请,只是报告的用语十分恶劣:“该人系一恶名昭著之德国鼓动家,国际协会首领与共产主义理论捍卫者。该人对其君其国不忠。”(同上书,P706)据该卷注释,1874年8月,马克思准备到卡尔斯巴德(当时属于奥匈帝国的波希米亚,今属捷克)疗养。马克思之所以打算取得英国国籍,目的是防止奥地利当局的迫害。马克思并未等到对他声明的答复即于8月15日前往卡尔斯巴德。显然,英国当局拒绝的理由并未告诉马克思。(同上书,P782)尽管这个报告的用语十分刻薄与恶毒,毕竟英国这个开放与宽容的国度,容留了马克思一家及其思想。在马克思逝世100多年后,英国剑桥大学与英国BBC于世纪之交的1999年评选“千年思想家”,马克思两次名列榜首,这说明英伦文化的确是一个包容度极高的文化体系。
此文发表于广东的《同舟共进》杂志2016年第十二期,发表时有删节,当时标题为《马克思的国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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