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国”必先“去史”辨
安立志
清人龚自珍的一句“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近年来,成了一个热词,竟创造了奇高的点击率。更有甚者,有人将之称为一个“已被反复证明了的历史规律”。
龚自珍此语出于其四篇《古史钩沉论》之二,原文是这样的:“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P22)考龚自珍之本意,“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简称“‘灭国’必先‘去史’”),应是其承继章学诚“六经皆史”之说,这里的“史”,并非单纯之历史。龚自珍就章氏学说阐述道:“六经者,周史之宗子也。《易》也者,卜筮之史也;《书》也者,记言之史也;《春秋》也者,记动之史也;《风》也者,史所采于民,而编之竹帛,付之司乐者也。《雅》、《颂》也者,史所采于士大夫也。《礼》也者,一代之律令,史职藏之故府,而时以诏王者也。”(同上书,P21)龚自珍不独视六经为史,而且认为,古时一切文字记载都属史的范围,“周之世官大者史。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史之外无人伦品目焉。”(同上书,P21)意思是说,周代所有的文书典籍,都属于历史范畴,除此之外,不仅没有了文字,甚至没有了语言。可见,在当时,“史”是一个外延足够大的文化概念。一国之立,由领土、人民、主权所组成;一国之内,存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领域。一国之灭,不是亡于政治、经济和军事,而是亡于其历史,这显然是文化决定论在作祟。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与文化都属于社会意识与上层建筑的范畴,人们如何理解,一个国家,倘然领土、人民未亡,政治、经济、军事未亡,竟然亡于历史。恩格斯就曾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P741)由此可见,上述观点,即使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点,也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龚自珍是清中期的思想家,死于中英鸦片战争第二年。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苛求其通晓世界大势,既不现实也不客观,但其古代中国史的造诣却是深厚而渊博的。他不仅著有《古史钩沉论》四篇,还曾撰写了两篇《尊史》(一说其与《古史钩沉论》之二,合为《尊史》三篇)。即以这句“灭国”必先“去史”而言,他谈论的本是西周先秦史。在我国的历史学家中,谁人论证出,夏亡于商,商亡于周,六国亡于秦,竟是后者“先灭”前者之史的结果?有谁考证出,商之灭夏、周之灭商、秦之灭六国,曾经制定过“先去其史”的战略规划?苏秦、张仪纵横六国,向谁建议过“先灭其史”的妙计?商鞅变法,翦灭六国,何时设计过“先灭其史”的蓝图?贾长沙分析秦亡的原因时指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过秦论》)杜牧曾就同一命题分析道:“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阿房宫赋》)在他们二人看来,秦灭六国,与“去史”没有任何关系。一个国家的灭亡,或亡于外敌入侵,或亡于内部溃烂,从根本上讲,是由于其内部政治腐败、制度落后、国力孱弱、丧失人心等因素构成的,这也正是传统哲学所强调的“内因论”。即使争议较大的蒙元西夏之役,也是在经过数次残酷的战争,从军事上消灭西夏政权之后,大肆屠杀西夏人口,大肆焚毁西夏典籍,以此而论,也是“灭国”在前,“去史”于后。这与“必先去其史”的说法,也有根本区别。有人说,中国历史只是朝代更替史,那么,“灭国”必先“去史”,则此说不成立;如果说,中国历史也是国家兴亡史,那么,“灭国”必先“去史”,则此说无先例。龚自珍一家之言,一孔之见,何以就成了“已被反复证明了的历史规律”?
在“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这句话里,龚自珍的确提到了“国”字,不过,龚自珍研究的是西周先秦时的典籍。当其时也,诸侯国林立,但那些国大都属于食邑与封地,与现代民族国家没有任何关系。当代一些颇有想法的论者,从龚自珍的言论中抽出“灭国”必先“去史”这样一种对应关系,有意强化和突出有关国家与权力的理念,甚至抽象出龚自珍根本不曾想到的“国家至上”与“权力崇拜”的内涵。然而,“国家至上”与“权力崇拜”从来就不是进步的历史观。意大利历史学家贝内德托·克罗齐指出,“从德国开始的并引入其他民族对国家和‘权力’的崇拜,归根结底沦为对力量的低劣的情感,不是公民的情感,而是身着号衣的奴仆和阿谀者的情感,……”(《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历史》,商务印书馆,2012年,P139)他进一步强调,“颂扬国家是愚蠢的,实际上国家是为发展更高级精神活动和实现这种活动的最高目的所必需的稳定条件。”(同上)先不说这种历史观多么势利与短见,生造出一个龚自珍根本没有的看法,无中生有,移花接木,使之成为适应权势者需要的国家观念并作为历史依据,这其实是学术与政治的投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克罗齐认为,“从行动需要产生的历史学”,应当是“‘文明史’或‘启蒙史’或‘进步史’”(同上书,P134),而不是一些权势者所着意打造的国家史、政党史和权力史,更不是中国史籍中的“宫廷史”、“内斗史”或“相斫史”。历史证明,国家主义、极权主义这种20世纪的思潮与祸害,在德国、苏联、中国、朝鲜、柬埔寨、罗马尼亚等国家,曾经给人类造成空前的浩劫与灾难。
从逻辑上看,“灭国”必先“去史”这句话,不仅犯了将一果多因简化为一果一因的错误,而且犯了将个别看法强行规律化、公理化的错误。从龚自珍这句话的字面来看,似乎前句是果,后句是因,“去史”是“灭国”的必要条件,二者具有因果关系;而且这种“因果关系”是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必先”,体现了其治学态度的武断、粗疏与简单。国家(姑且不考虑古代国家与现代国家之区别)兴亡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政治历史过程,将“灭国”这样一个一果多因的政治历史过程,简单化为“去史”这样的一因一果、有因必果、前因后果,这种孤立的、武断的、粗暴的形而上学,代替了历史地、系统地、联系地分析问题的辩证法。具有高超学术造诣的御用学者们,不会看不出这其中的逻辑错误。然而,在他们眼里,只要符合自身和官方口味就饥不择食,这种政治心态与学术品德,恰恰说明了一些人一旦为眼前利益所桎梏,什么理性、原则、客观、逻辑,甚至什么辩证法、唯物论也顾不得了。
许多论者似乎没有注意,在原文中,在紧邻“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这句话之前,龚自珍排比式地罗列了若干事实,“夏之亡也,孔子曰:‘文献杞不足征。’伤夏史之亡也。殷之亡,曰:‘文献宋不足征。’伤殷史之亡也。周之东也,孔子曰:‘天子失官。’伤周之史亡也。”(《龚自珍全集》,P22)这些事实都结合了孔子的看法,介绍的都是国家灭亡后的史料散失问题。孔子的本意是,夏、商(殷)、周(西周)三国灭亡了,它们的历史文献散失了,其历史(文本意义上的历史)也就消亡了。从孔子的言论中,龚自珍根本得不出“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这种逻辑倒置的结论。这样的结论,不仅将学术问题政治化了,而且将个人看法规律化了。回头再看龚自珍的结论,假设“灭国”与“去史”这两个事件可能发生的话,它只能发生在一个国家内部。一个国家的历史文献如果不是毁于兵燹天灾,“去史”只是愚蠢与短视的统治者自导自演的历史闹剧,其目的不过是为了延续自身违逆潮流,背离民意的独裁统治。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康雍乾的文字狱,就是这样的例子。为什么“灭国”必先“去史”这些话近年来被反复引证?值得注意的是其时机,它并非发生在立国初年,也没有出现在建政早期。一个政权在惨淡经营多年之后,为了掩盖自身的丑闻,或者掩盖同类的丑闻,才会毁灭与篡改记忆与典籍。近年来,由于国门大开、网络发达,许多谎言遭到戳穿,大量真相不慎泄漏。而这显然影响了当政者的诚信、形象与信心,甚至其执政合法性也面临危机。为了阻止真相再现,为了封住悠悠众口,才会歪曲性地引用龚自珍这样的说法以恫吓政学两界。
今人理解的历史,不过是过去曾经发生的事情。人生百年,历史的传承不可能仅仅依靠人们的口传耳闻心记,年代既久,就有了种种载体,如甲骨、铜器、竹简、丝帛、建筑、墓葬等等,而这些,只是历史的载体,并不等于历史。所谓“灭国”必先“去史”,至少有二义,一是消灭历史的载体。即使把这些古代遗留全部作为“四旧”焚烧与捣毁,毁灭的也不过是历史载体,并不等于“去史”。二是抹煞历史记忆。历代的统治者为证明执政的合法性,往往采用抑善扬恶的手法以丑化前朝史,或者采用隐恶扬善的手法以美化本朝史,比如乾隆年间编纂《四库全书》,就全毁、抽毁、篡改大量的古代典籍。鲁迅先生指出:“清的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个,尤其是后两个皇帝,对于‘文艺政策’或说得较大一点的‘文化统制’,却真尽了很大的努力的。文字狱不过是消极的一方面,积极的一面,则如钦定四库全书,于汉人的著作,无不加以取舍,所取的书,凡有涉及金元之处者,又大抵加以修改,作为定本。此外,对于‘七经’,‘二十四史’,《通鉴》,文士的诗文,和尚的语录,也都不肯放过,不是鉴定,便是评选,文苑中实在没有不被蹂躏的处所了。”(《鲁迅全集》第六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P59)即使如此,中国历史上毕竟有一些不畏权势、不为利诱的先贤,仍然保留了我国历史的大体样貌。留存下来的中国史,仍然是世界历史上最为完整、最为系统的历史纪录。由此可见,历史作为一种记忆的物化、岁月的凝结,并不是想去就能去,说亡就能亡了的。
当然不是说歪曲历史没有效果,历代的统治者对待历史往往有三种态度,一是大力宣扬的历史,那就是对统治者有利的部分。二是极力掩盖的历史,那就是对统治者不利的部分。三是有意遗忘的历史。对于这种晚近发生的历史,采用掩盖、抹煞的手法太过露骨,采取不许说、不许写、不许提的方式,让时间慢慢冲刷,由岁月缓缓磨蚀,当所有的当事者进入坟墓,这段历史也就少为人知。这种手段在处理一些颇为尴尬、荒唐、丑恶的当代史时,并非毫无效果。从这个意义来讲,逼人遗忘也是掩盖。大力宣扬、极力掩盖、有意遗忘,这三种方式的客观效果,其实正是对历史的歪曲与篡改。一当理性、良知之士要恢复历史的原貌与真相,那些歪曲与篡改历史的既得利益者,立刻气急败坏地指责这种拨乱反正,是“别有用心”,是“历史虚无”,其论据就是所谓“灭国”必先“去史”。
“灭国”必先“去史”,作为龚自珍个人的学术观点,无论从唯物史观的立场来看,还是从国家兴亡的史实来看,都缺乏历史与逻辑的依据。一个清代文人的观点何以在当今时代被一些人视为至宝,奉为圭臬,这只能从现实政治中找根据。人们注意到,引用这一观点的场域,往往与分析苏联解体密切相关。有人反复强调,苏联的分崩离析,主要是因为历史虚无主义。这一结论回避了苏联解体的真问题。苏联这个曾被国人视为死敌的社会帝国主义国家走进坟墓,竟有一些国人兔死狗烹、同病相怜,分析其原因,只为我们奉行的主义系出同门而已。这种狭隘心理严重影响了对于这一重大事件的客观分析。作为苏共继承者的俄共主席久加诺夫将苏共的失败归结为权力垄断的政治控制,财富垄断的经济控制,真理垄断的思想控制(简称“三个垄断”)。这一结论已为世界上多数人所认可。一些人站在既得利益立场上,片面地将苏联解体归罪于历史虚无、舆论失控,并非真的号错脉,而是顽固坚持苏联模式的三个垄断体制,试图延缓作为世界稀有种群的极权主义的寿限,从而保障其既得利益而已。
龚自珍作为一名学者,即使对于历史问题也有许多精辟论述,他在《古史钩沉论》之一中指出,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是决不让才智之士有所作为的,他们“去人之廉,以快号令;去人之耻,以嵩高其身”,“一人为刚,万夫为柔”,让天下人服服帖帖地做奴才。而这些话却是御用学者们断断不敢引用的。(《龚自珍全集》,P20)他在《尊史》一文中则提出了“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同上书,P81)大道者,社会法则、历史规律也。一些御用学者放着“大道”不走,却要热衷于“摸石头”,片面强调本国特色,极力否定共同价值,以致失道寡助,形影相吊。反之,却将龚自珍一句无根之论当作金科玉律,到处套用,实在是政、学两界之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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