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雾霾”
安立志
柴静拍雾霾,《穹顶之下》,影响很大。贾樟柯的《人在霾途》没看过,只看到他近日发的一条微博,“去年拍环保广告,胡同里突然冲出几个大妈大爷,高声嚷嚷:‘他们在拍咱们的雾霾,快把摄像机扣下来’。也很恐怖。”
看了这条微博,我也很恐怖。不过,我恐怖的不是大妈大爷的冲动,而是他们对“咱们的雾霾”的维护。近年来,肆虐我国北方的雾霾,决非美国对中国发动的气象战(孔庆东语),而是地地道道的“国产货”。“咱们的雾霾” 只是表明所有权,要害在于“他们在拍”这个动作。贾樟柯团队并非西方媒体,为什么要“快把摄像机扣下来”?一个国家雾霾肆虐,只能是民众的祸患,不可能是国民的福音。只是这“雾霾”一旦与“咱们”相联系,似乎就牵涉到国民的脸面与国家的声誉。于是“家丑不可外扬”就成了硬道理,这也正是他们断然制止拍摄的心理因素。
这些大妈大爷扮演了奇怪的角色,他们本是雾霾的受害者,却成了雾霾的捍卫者。置身毒雾尘霾之下,莫非真的“久居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鲁迅先生经常提到清朝的故事。清军入关后,“金钱鼠尾(满人发型),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汉人装束),实亡国之陋规”,明朝遗民一下子面临着“留发”还是“留头”的生死选择。抵抗、流血最终屈服,终于习惯了200多年的“猪尾巴”。清廷坍塌,清帝退位,一当革命军要求剪辫子,反而惶恐不已,似乎失去辫子便无颜面对祖宗。当初,北京市环保局对美国使馆发布PM2.5多有异议。虽然PM2.5只是检测雾霾的数值,但这个曾被视为舶来病毒的事物,怎么转眼间却成了“咱们的”?如果把“咱们的雾霾”也视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受害者维护加害者、受辱女爱上强奸犯)有点勉强,不过,这雾霾的确很像汉族人头上那条“猪尾巴”。
鲁迅先生曾针对某种国民性作过如下比喻:“譬如病人,患着浮肿,而讳疾忌医,但愿别人胡涂,误认他为肥胖。妄想既久,时而自己也觉得好像肥胖,并非浮肿;即使还是浮肿,也是一种特别的好浮肿,与众不同。”(《鲁迅全集》第六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P648)雾霾也是如此,大家知道雾霾有毒,因为是“咱们的雾霾”,也就与众不同,于是就成了“发展的产物”,成了“必经的阶段”,并特意指出外国也曾如此。
所有的坏事、丑事,如同浮肿一样,一旦成了“咱们的”,不仅不可外扬,而且成了好事、美事,成了“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的组成部分;即使属于家丑,也要捍卫家丑、维护家丑,不许外人置喙,也不许家人更革,从而形成了极力为家丑辩护的“集体无意识”。谁要对“咱们的雾霾”有异议,谁要说外国天空多么蓝、空气多么好,马上斥之为:“有本事你移民!”“谁让你不是外国种?”这应了鲁迅先生近百年前说过的话:“即使无名肿毒,倘若生在中国人身上,也便‘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鲁迅全集》第一卷,P334)
“咱们的雾霾”也是雾霾,如同“咱们的癌症”也是癌症、“咱们的贪官”也是贪官一样,决不会因为这些祸害是“咱们的”,因而成为“好癌症”或“好贪官”。只有承认问题、认识危害,群策群力、努力治理,才能解决问题、消除危害。文过饰非,讳疾忌医,浮肿仍然是浮肿,雾霾仍然是雾霾。不论是留在“咱们”国内,还是长在“咱们”身上,雾霾既在,心肺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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