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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历史学家贝内德托·克罗齐有一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单单引用一句名言太简单,有点“语录病”的嫌疑,我们不妨给出一个段落背景,看看他的上下文:“在一切历史判断的深层存在的实际需求,赋予一切历史‘当代史’的性质,因为从年代学上看,不管进入历史的事实多么悠远,实际上它总是涉及现今需求和形势的历史,那些事实在当前形势下不断震颤。”(《作为思想和行动的历史》,商务印书馆,2012年,页6-7

 

本文提到的齐景公,其所涉及的“历史事实”自然是十分“悠远”的。那么,研究齐景公如何考核地方官这样的课题是否必要,要作出这样的“历史判断”,是否也取决于当今的我们所具有的“深层存在的实际需求”呢?春秋时期,在地方干部的配备上,没有现代的选举、招聘机制,甚至连科举制度还没建立,只能依靠上级对下级的任命来产生。晏子不知怎么就被派到东阿(今山东聊城有东阿县)当了三年地方官。那时的东阿,可能只是一个“邑”,并没有县、市、区这样的区划名称(200多年后秦始皇才实行郡县制),晏子也不是县、市、区长,当然更不是县、市、区委书记,因此只能模糊称之——一介地方官而已。

 

晏婴在东阿任职一事,《晏子春秋》中有两个版本,分别见于第五卷“内篇杂上”之四“晏子再治阿,而见信景公,任以国政”(《晏子春秋集释》,中华书局,1982年,页303。以下同书引文只注页码)和第七卷“外篇”之二十“晏子再治东阿,上计景公迎贺,晏子辞”(页478)。地方官既然是国君任命的,当然只向国君负责;地方官政绩如何,当然也由国君来考核,这其间自然不排除或真或假地听取一点“民意”。

 

景公派晏婴治理东阿,仅止三年,群众反映强烈,“毁闻于国”。景公不悦,随即召回晏子,就地免职。晏子报告说:“我知道我错在哪里了,请让我再到东阿治理一次,三年之后,一定挽回声誉。”景公不忍,答应了他的要求。三年之后,东阿果然“誉闻于国”。景公非常高兴,召回晏子,予以奖励,并询问他何以前后两次施政竟有如此明显的反差,晏子回答说:“前次治理东阿,我在那里开辟交通,修筑道路,强化地方行政,加强基层建设,得罪了当地的刁民;提倡勤俭孝悌,处罚偷盗怠惰,又得罪了当地的懒汉;秉公执法,法不阿贵,则得罪了那里的豪强。对于身边人员的要求,坚持原则,合法者答应,非法者拒绝,又得罪了近侍;对于当地的显贵,我坚持以礼行政,不逾分际,也得罪了显贵。如此以来,刁民、懒汉、豪强这“三邪”在外面败坏我的名声;近侍、显贵这“二谗”又在内部败坏我的名声。不出三年,我就恶名昭彰,让国君您都知道了。

 

这次治理东阿,我换了一个思路,对于以往的做法做了谨慎地调整。不再修筑道路,放缓基层建设,当地的刁民高兴;不再奖勤罚懒,不搞勤俭孝悌,当地的懒汉高兴;灵活执法,迁就强梁,当地的豪强高兴;左右近侍,凡有所求,一律答应,身边的近侍高兴;侍奉显贵,潛越礼仪,不予计较,当地的显贵高兴。这样以来,刁民、懒汉、豪强这“三邪”对我称誉于外,近侍、显贵这“二谗”对我赞颂于内,美誉很快就闻于国君了。

 

晏子的汇报,其实体现了一个地方官极其鲜明、极其强烈的施政对比,他指出,在治理东阿问题上,前期差点受到治罪受罚的,恰恰是应当受到奖赏褒扬的;今天受到奖赏褒扬的,恰恰是应当治罪受罚的。正因如此,他向景公婉拒说,我不敢接受这种奖赏。景公的态度如何呢?“景公知晏子贤,乃任以国政,三年,而齐大兴。”(《晏子春秋集释》,页304)景公得知晏子之贤能,从地方调到中央,辅佐其治理国政,三年,齐国得到振兴。这说明,景公并不十分昏庸。

 

《晏子春秋》第七卷“外篇”之二十,内容略有不同,在治理东阿问题上,无论经验与教训、正面与反面,都是从民生、法治、吏制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的。最后的结局也很不同。晏子在汇报完前后两个阶段治理东阿的对比后,向景公表示,“臣愚不能复治东阿,愿乞骸骨,避贤者之路。”于是,拜别国君,转身要走。景公见状,赶快挽留,并向晏子表示说,“子强复治东阿,东阿者,子之东阿也,寡人无复与焉。”(页478)意思是说,就按照你的思路治理东阿吧,我不再干预了。这意味着,一个时期内,晏子仍是地方官。

 

在这里,我们至少可以思考三个方面的问题。

 

作为齐景公这个级别的领导人,其治国施政的基本要求、基本标准是什么?是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标准,还是一个满足虚荣浮华的标准?这不仅取决于“顶层设计”,更体现在地方官的考核。比如当代一些地方官员,片面强调增长GDP,无视制度正义、分配公平、环境保护、社会文明,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根本权利和利益。这样的人不仅受不到任何惩处,反而得到提拔和重用。这较之晏子后一阶段有些“矫枉过正”的“对比试验”,岂非异曲同工?!

 

如何把握民意?齐景公对晏子的评价与处理,并非独断专行,表面看起来更像顺应民意。然而,并非任何“群众意见”都可称为“民意”。晏子遭遇的“三邪”、“二谗”的意见,只代表和反映了不同社会群体与利益集团的意见,并不等于真正的民意。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一些地方官施政时,甚至打着“听证会”的旗号,迁就和倾向不同社会群体与利益集团,无视广大人民的真正民意,此类现象屡见不鲜。“有司”出台举措,制订政策,当然要考虑民意。然而,在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律化的情况下,一些法规、政策本身就是利益集团意志的体现。如此以来,这样的法规与决策甚至不如两千多年前晏子的决策。

 

既然景公感知的并非真正的民意,那么,如何考察与测定民意呢?民意调查在当代民主政体之下司空见惯,已经形成一种相对科学、相对准确、相对公平的数据统计科学。他们不仅可以对公共政策进行“民调”,也可以对政治领导人进行“民调”。这样的“民调”,通过科学的样本选择与数据计算,最大限度地避开了某些利益集团与相关群体的影响与干扰。相对科学、公正、准确的“民调”,不仅可以校正与监督公共决策的偏差与失误,也可以提醒与制衡政治领导人的政治行为。而这样的“民调”与齐景公所得到的“毁闻于国”或“誉闻于国”的所谓民意,是根本不同的。然而,这样的“民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等级授职制”(马克思《法兰西内战》)的制度体系来说,对于我们多数的地方官来说,那是十分可怕的。

 

晏子任职东阿的“那些事实”,由以上的分析与思考可以感知,它们的确“在当前形势下不断震颤”,这也从一个侧面佐证了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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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

安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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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立志,杂文时评作家,偏爱文史。在境内外发表杂文作品上千篇,国内获奖数十次。本人作品曾被选入冀教版、北师大版八年级中学语文教材、并被广泛收入《中华杂文百年精华》、《百年百篇经典杂文》、《杂文三百篇》、《中国新文学大系》等近百种杂文集。曾为多家媒体专栏作家,出版《贞观政要与领导艺术》(上海古籍出版社)、《崎岖中国(上、下)》(中国言实出版社)、《薛蟠的文学观》(商务印书馆)、《中国杂文(百部)•安立志卷》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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