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问题是这样提出,笔者在编写某丛书时,读到一篇以“紧箍咒”为话题的文章。文中将“紧箍咒”喻为今之“法规”和“纪纲”,并对唐僧利用“紧箍咒”对孙行者进行控制极表赞许。

 

任何比喻都是跛足的,所谓“紧箍咒”不过是淮海儒士吴承恩在其神话小说《西游记》中的虚拟或借喻。然而,神话世界所反映的事物,归根到底是现实世界曲折、变形的反映。吴先生在其志怪小说《禹鼎志》的序言中说:“虽然吾书名为志怪,盖不专明鬼,时纪人间变异,亦微有鉴戒寓焉。”那么,吴先生所说的“人间”,是什么时代的“人间”呢?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时代不仅不是民主法制日益昌明的今日中国,甚至连自称以法立国的资本主义也不是。文学作品总是作者对所处时代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吴承恩生活在封建专制制度因成熟而开始腐败的明王朝,自然也脱不出历史的局限。

 

在小说中,“肉眼凡胎”,“人妖不辨”的唐僧,一当从神(观世音菩萨)那里接受了这“紧箍咒”,不惜打破“出家人不打诓语”的戒律,在使用欺骗手段诱使行者“入我彀中”之后,立刻就拥有了利用这咒语整治孙行者的绝对权力。而孙悟空则因被戴上了“金箍”,而不得不成为这个“愚氓”和“蠢僧”的毫无自由的保镖和奴隶。在这里,唐僧俨然是一个“口”含天宪,“言”出法随,至高无上的封建皇帝。如果把“紧箍咒”比作“纪纲法规”,那么,在朝廷的“纪纲”和封建的“法规”之外,不可能有别的什么解释。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赋予“紧箍咒”以现代色彩,那么,在“紧箍咒”面前就应当人人平等,而不能是有的人只配头戴“金箍”被动地承受咒语的惩罚,而另一些人却有专司念动咒语整治他人的权力。在小说中就是这样:一方即使“人妖颠倒是非淆”仍然拥有念动“真言”制造冤案而且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而另一方即使打杀妖怪也仍然无法逃脱被错误整治的绝对义务。事情就是这样奇怪,对于这种一方只有权力而不需承担任何义务,另一方只有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的“紧箍咒体制”,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臻完善的今日,真不知有何“求之不得”的现实意义。

 

关于“紧箍咒”的构思,作为一种艺术手段,正是“君权神授”这种封建皇权意识的体现。这“紧箍咒”是佛祖委托观音带往东土教给唐僧以控制孙行者的。那么,这些“神”又是一些什么货色呢?有的提拔杀人如麻的娘舅——大鹏雕——为护法之神(如来);有的为作恶多端的部下——金毛犼——说情开脱;还有的公然向取经人索取贿赂(阿傩、迦叶)。这些道貌岸然的神佛菩萨们,又有谁曾经戴过什么“金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备受“紧箍咒”折磨的孙悟空,在诚心皈依并进入神佛菩萨的“小圈子”——被封为“斗战胜佛”之后,头上的“金箍”竟自然脱落。可见,这个“层次”是原本不需要“金箍”的,而“紧箍咒”显然是专门为了整治孙行者这类“不安定因素”的。

 

有人说,“对‘紧箍咒儿’似乎亦不可因唐僧的念坏而全盘否定”。这就是说,“紧箍咒”是好的,只是被某一个人念坏了。那么,作者是否希冀有别一个从不把咒念坏的“宋僧”或“明僧”出现呢?将“紧箍咒”——不,“纪纲法规”——的得到正确执行寄托于某个“圣僧”或“高僧”的个人品行,这种仍然体现了“人治”观念的思维与现代法制观念难道也可共通么?

 

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紧箍咒体制”,只能说对于维护某种专制制度“功不可没”,但它只有在《西游记》这种文学作品得以孕育和产生的氛围中才会发生作用,而且仅此而已。对于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不是依靠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而是要“将令人生畏的‘紧箍咒儿’念将起来”,这种观念,我以为倒的确是“令人生畏”的。

话题:



0

推荐

安立志

安立志

377篇文章 1年前更新

安立志,杂文时评作家,偏爱文史。在境内外发表杂文作品上千篇,国内获奖数十次。本人作品曾被选入冀教版、北师大版八年级中学语文教材、并被广泛收入《中华杂文百年精华》、《百年百篇经典杂文》、《杂文三百篇》、《中国新文学大系》等近百种杂文集。曾为多家媒体专栏作家,出版《贞观政要与领导艺术》(上海古籍出版社)、《崎岖中国(上、下)》(中国言实出版社)、《薛蟠的文学观》(商务印书馆)、《中国杂文(百部)•安立志卷》多部。

文章